2023年贵阳观山湖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105人)公告已已发布;为了让考生们方便考生查看招聘职位情况,现整理职位表下载入口于此,考生们可点击入口下载查看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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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洽谈、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选聘工作在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05人,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观山湖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栏表》(附件)。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2月2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退役军人,截止2022年12月31在观山湖区服务期满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