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黔东南剑河县事业单位第二轮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0人)笔试排名于2026年7月21日起开通,为了方便考生们查询本次排名,贵州华图现整理排名查询入口于此,供考生们查询排名信息,咨询本次考试面试课程请联系【专属客服】
附件1:剑河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六、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
报考“乡镇”层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含1:3)以下,参加笔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3)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4.符合专业比对条件的报考者,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其中:报考者以一级学科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和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以自设学科(在选定专业目录中查询不到的)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查询不到的)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所申请比对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及提供所有材料的中文翻译材料(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材料)。
5.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6年6月26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2)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定向招聘剑河县户籍(兵源)退役士兵岗位的,其中:按户籍报考的,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兵源报考的,报考者还须提供应征入伍地的有关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的结论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6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6月26日前);②2026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其中:按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生源报考的,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剑河县户籍”是指报名时户籍在剑河县。“剑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剑河县的人员。)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6月26日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2026年6月26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