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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盘州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自主招聘).xlsx
附件2:贵州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5: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doc
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2025届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申请表.docx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3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24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盘州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自主招聘)(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6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放宽年龄条件如下:
(1)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所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经过人社部门评审或认定的。
8.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其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可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0.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招聘专业含全日制、自考、函授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2)新旧专业目录对应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和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须相符。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标注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将本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11.定向招聘“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并面向2024年、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1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完成项目服务期,其余三类人员须服务满2年,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9月30日。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兵源地或生源地为盘州市,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报名应聘定向招聘服务盘州市“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13.定向招聘“盘州市户籍(生源)”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户口已登记在盘州市或参加普通高考并被高校录取时户口登记在盘州市的人员报考。
14.定向招聘“六盘水市户籍(生源)”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户口已登记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或参加普通高考并被高校录取时户口登记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的人员报考。
15.定向招聘“贵州省内户籍”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户口已登记在贵州省内各地(州、市)的人员报考。
16.定向招聘“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经组织批准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且安置地、户籍地或生源地为盘州市的人员报考。
17.定向招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加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报考。
1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兵源(生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士兵(即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1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名应聘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招录到盘州市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招聘到盘州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截至2026年2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截至2026年2月28日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或服现役军人;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8.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取消录用或事业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1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人员;
14.2023年以来参加六盘水市各级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时,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
15.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p.i35.cn/),按程序进行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自主招聘),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也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随即进入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法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岗位表》中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合格证明或合格成绩等,仅限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6年培训结束的人员,并承诺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进入“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p.i35.cn/),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各招聘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
2.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2月28日17:00至3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期间每日中午12:00在报名网站公示报名人数超过30:1的岗位和达不到3:1的岗位。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进入“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p.i35.cn/),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公布。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申请,经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予以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予以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日16:00。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6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或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21日09:00期间进入“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p.i35.cn/),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6.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网站。
(三)笔试
笔试在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22日上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类。
3.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50分。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附件1:《盘州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自主招聘).xlsx
附件2:贵州省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5: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doc
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2025届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申请表.docx
原文标题: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自主招聘)
文章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602/t20260205_894113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