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财贸学校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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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国发〔2022〕2号文件和国函〔6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才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毕节市财贸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整个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热爱职业教育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8.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审查拟报岗位的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科、岗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
(二)面试测评
1.报到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到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13日,9︰00至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点:毕节市金海湖职教城毕节市财贸学校行政楼303办公室(导航定位:毕节财校-北门;公交21路、K7路直达)
现场审核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毕业当年学校QS排名依据);③小2寸免冠证件照2张;④需求描述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⑤其他相关学科、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2)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8︰30
(3)面试地点:毕节市财贸学校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7︰30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到达对应职位候考室集中候考,8︰00前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立刻将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到候考座位上,一经发现违规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作考试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2)8︰00起工作人员点名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①8︰20专业技术岗位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结束后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考官宣读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
②8︰30管理岗位第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考官宣读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
(3)按照人才引进职数,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若该岗位面试工作时间较长,除午餐就餐时间外,无其他中途休息时间。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
①岗位序号为154、155及156的3个专业技术岗组织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采用试教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素养、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等,备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学校不提供除黑板、粉笔以外的其他教具);第二轮面试采用提问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第一轮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8︰30,各岗位均设置2个考场,考生第一轮通过抽签分到2个考场。每个考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3名人员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进入第二轮面试(若出现末位并列,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岗位序号154、155及156专业技术岗考生在第一轮面试结束后,请不要远离学校,保持电话畅通,待工作人员汇总成绩后,将于2024年6月15日中午13时左右电话通知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带好本人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收到通知或未能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责任自负。未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第二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为序号154、155及156专业技术岗位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不足35人(含35人)时,只组织一轮面试,面试形式和其余专业技术岗位相同。
②其余专业技术岗位组织一轮面试,采用试教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学校不提供除黑板、粉笔以外的其他教具)。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各岗位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③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各岗位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测评专家现场对考生实行分项评分,各项评分总和即为该测评专家对考生的面试评分;计分员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
各职位面试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名,结合各职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专家设置
每个考场设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7.注意事项: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向考官主动报告自己抽签号,如“我是XX号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考官。
(三)体检
1.根据人才引进职数,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抽签确定,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
5.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情况的;
(七)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财贸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财贸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引才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引起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57-8308190 毕节市财贸学校
监督电话:0857-8222391 毕节市教育局
0857-8304675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339349 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毕节市财贸学校
2024年6月5日
原文标题:毕节市财贸学校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406/t20240605_84729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