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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余庆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网上公开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身高测量和视力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0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4.身心健康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依据;
6.学历要求:详见《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0.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
3.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如实填写《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3)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仔细阅读本简章后,按报名步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考生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考生在招聘任何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余庆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6)余庆县户籍报考岗位:限2024年4月28日及以前取得余庆县户籍或原为余庆县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等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余庆县生源地报考岗位:限在余庆县内高中(中职)毕业的人员报考。
4.网上资格初审:2024年4月26日9:00至4月29日16:00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2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考生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时,仍未重新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中打印《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留存,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5.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于2024年4月26日9:00至4月29日21:00内登陆(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职位调减或取消: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职位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30日9:00至14:00在报名系统中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其他符合条件职位的可申请退费。报名成功人员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7.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5月6日起,登录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贯穿考试全过程,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身高和视力测量
1.时间:2024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30。
2.地点:余庆县公安局二楼大厅。
3.对象:报名初审合格人员。
4.项目:身高、视力。身高为赤足测量。身高和视力标准见职位表。
5.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测量,证件不齐者,不得参与测量。
6.测量或测试符合要求者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身高、视力测量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测量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量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00。
2.笔试地点:余庆县天湖小学。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对象:报名初审合格人员。
5.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含《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容)(100分)。
6.笔试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7.笔试计分方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折算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01、02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对象在资格复审环节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排名增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审查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审查地点:余庆县公安局二楼大厅。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1)报名系统打印的《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经本人签署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各1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5)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资格复审相关要求:(1)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01、02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对象在资格复审环节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排名增补资格复审对象);(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5)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24年6月1日9:00(若因天气原因不能测试的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体能测评地点:余庆县体育广场。
4.体测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5.体能测评方式:体能测评项目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达标者按照折算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6.体能测评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7.体能测评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测试标准执行。
8.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按照60%计入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均实行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将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八)体检
1.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体能测评达标者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由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体能测评用时少者进入体检环节。
对体检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同一职位被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递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2.体检事项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或余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异议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余庆县公安局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聘用合同后统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二)管理与使用
对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管理使用。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中系高中(中专/中职)学历的,必须在首次合同期限内(三年以内)提升为大专以上学历,三年内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身高测量和视力测试、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阅读“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通知事项等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招聘简章由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709201 (余庆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1-24623453(余庆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原文标题:【招聘】余庆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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