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专属客服】,备考贵州事业单位,为你推荐备考用书,免费网课。更多资讯请关注贵州华图每日招聘栏目。
点击下载>>>202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职位表下载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要求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