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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7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2021年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
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截止前(2021年11月25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11月25日17:00至11月2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人员向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若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考务部门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