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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节市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评审公告(三)

毕节市人民政府 | 2021-05-1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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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评审公告(三)

  根据《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三)》精神,现就我市第三轮调剂报名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

  调剂报名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5月15日至5月19日24:00前将调剂报名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压缩打包以“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15058452@qq.com),逾期未发送视为放弃参加调剂。

  二、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生证扫描件;

  3.报名推荐表扫描件;

  4.本科生需提供《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中明确5个报考条件之一的印证资料扫描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人员需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培养协议书扫描件;

  6.考生本人撰写报名申请书扫描件,注明报考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选调职位、职位代码;

  7.提供的印证资料需手写“此件与原件相符,用于贵州省2021年定向选调资格审查”并本人签名。

  三、调剂对象确定办法

  1.调剂报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且未进入签约环节,已签约或进入签约环节后自愿放弃的考生不得参加本轮调剂。

  2.调剂报名考生须满足报考调剂职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3.按调剂职位报名考生人数与调剂计划数6:1以内(含6:1)的比例确定调剂对象。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照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调剂对象;学历学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调剂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报考毕节市职位的考生优先确定为调剂对象;若出现学历学位相同、笔试成绩相同且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报考毕节市职位的末位并列考生,或学历学位相同、笔试成绩相同且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未报考毕节市职位的末位并列考生,则同时确定为调剂对象。

  四、评审原则及办法

  (一)评审原则

  1.优化学历结构原则。从优化干部队伍学历结构的角度出发,学历学位高的优先。

  2.考试成绩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3.报考意愿优先原则。本次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报考毕节市职位的调剂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人员岗位匹配原则。调剂对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与报考职位选调单位的日常工作需求大致相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审办法

  1.调剂职位报名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调剂计划数的,报名考生直接确定为签约人员,不再进行评审。

  2.评审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小组按照以上原则结合调剂对象的学历学位、笔试成绩、报考意愿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并进行投票表决,按调剂对象得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签约人员。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贵州省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0857-8339322。

  2.调剂进入签约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贵州党建云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调剂报名咨询电话: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0857-8319191

  附件: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职位表(三).xlsx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4日

  原文标题:毕节市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评审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5/t20210514_68118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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