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时政热点

首页 > 时政热点

教育部:禁止中小学教师7类不当教育行为!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 2020-12-30 10:31

收藏

  教育部禁止中小学教师7类不当教育行为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一是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

  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相关阅读——

  招考信息--2021特岗教师招聘笔面辅导课程

  面试相关--2021贵州教师(特岗教师)招聘公告预约

  备考课程--2021贵州教师招聘全年无限学课程

  辅导课程--2021贵州教师招聘图书网课|笔试课程

  推荐图书--2021教师资格笔试网络课程|图书资料

  历年考情--2021贵州教师资格考试公告|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本文【教育部:禁止中小学教师7类不当教育行为!】来源于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具体最终信息请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为准!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