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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加分及有关事宜公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8-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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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州省2020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报考基层法院加分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加分材料时间

  2020年8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二、报送加分材料地点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裙楼B101室(第二中法庭)。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

  三、有关事宜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贵州党建云”(https://www.gzzzb.gov.cn/)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如附件所示),应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二)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除提供《贵州省2020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三)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受委托人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的上述材料,同时提供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考人员本人的委托书(须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选调简章规定,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五)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严格参照《贵州省2020年公开招录选调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贵州省2020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笔试温馨提示》【详见“贵州党建云”(https://www.gzzzb.gov.cn/)】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加分材料审查地点不提供停车位,报考人员禁止开车进入加分材料审查地点。建议报考人员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加分材料审查地点。

  咨询电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0851)86209086

  附件:贵州省2020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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