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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33名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 | 2018-09-2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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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州省精神卫生中心、遵义医学院附属贵阳医院)是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院。地址位于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占地面积47863平方米,现有业务用房54658平方米。床位800张,在职职工753人,各学科专家99人。开设各种精神疾病诊治、各种药物及物质依赖(成瘾)治疗、精神病医学鉴定、司法鉴定和美沙酮门诊、睡眠障碍、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业务,同时也是贵州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心理咨询中心和省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医院承担着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的技术指导、科研和教学工作,拥有国内、省内知名精神病学专家30余人,擅长各类精神疾病、心理障碍、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老年性痴呆、药物依赖、酒依赖及精神医学领域内的疑难病症和精神疾病鉴定。贵州省心理卫生协会、贵州省精神病学分会挂靠我院,依靠雄厚技术力量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精神疾病医疗、心理健康服务和物质依赖的研究和诊疗服务。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医院已完成综合多学科的功能设置及人才队伍构建,拥有一批综合医疗学科专家和业务骨干,除能对各科常规病症进行诊疗外,能独立完成如开胸手术、肝叶切除等大型手术治疗。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gz2h.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8年9月28日到2018年10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综合门诊大楼18楼人事科办公室(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

  在网上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网络报名仅限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地在省外的往届毕业生。

  网络报名需将以上现场报名所需证件扫描件、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及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854953352@qq.com,并电话联系人事科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联系电话:0851-88416600;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视为预报名成功,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邮件及电话通知),并在笔试前一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相关证书原件到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综合大楼18楼人事科办公室审核确认、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无人报考岗位经请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1、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0月19日凭身份证到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时不领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退还报名费)。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分值: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面试内容:综合能力及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面试分值: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地点: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8年10月19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gz2h.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8416600;监督电话:0851-8841658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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