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2018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公告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上下流动和双向流动力度,增强机关活力,助推脱贫攻坚,切实贯彻好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及省委“两个80%”精神,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拟对部分县直部门公开遴选2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培养选拔“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省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
三、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册人员(教师和工勤人员除外)。
四、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共14个职位。参加遴选人员要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录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遴选职位和其他条件设置详见《沿河自治县2018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设置表》。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参公或行政岗位,行政或参公人员遴选到事业岗位后,将变为事业身份。计算工龄、年龄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3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任职、新录用或新聘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定向委培生等);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试用期人员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统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适岗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下发文件、发布公告和利用沿河政府网站、沿河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等形式进行,由本人据实填写《沿河自治县2018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沿河政府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报名。(另: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报名时一并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供不予认可。
(三)资格审查
按照遴选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遴选条件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无论进入任何遴选环节,只要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均立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遴选资格,以及其他在遴选工作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招考及工作调动,并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或职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该职位,报考人员可调剂报考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发放另作安排。笔试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以及中央、省、市、县情等。笔试成绩(含加分)将在沿河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环节的,须详细作出说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则一并列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现场公布分数)。
(六)加分
为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对本次参加遴选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相关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获“优秀”的实行加分制,直接加入笔试成绩。具体为:参加工作以来获省级、市级、县级、乡级表彰的(上岗培训、业务学习培训等表彰不列为加分项目),分别按9分、7分、5分、2分加入笔试成绩;近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个“优秀”等次分别按1分加入笔试成绩;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2017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按3分加入笔试成绩(除年度考核分值累加外,其他加分项目取最高值,不累计计算。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其表彰证件及相关文件,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选派文件及考核结果由县委党建办提供)。
(七)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存在影响遴选情况的,依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递补。
2.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测评工作方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对拟定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适岗
拟遴选人员在公示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适岗试用手续,适岗期为6个月。
(十)调动。拟遴选人员适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原则上已抽借调到县直部门工作且符合相关遴选条件的人员,均要参加本次遴选。
2.各单位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本次相关遴选工作。
3.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条件标准、回避制度等规定和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30008(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
监督电话:0856—8221275(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1.沿河自治县2018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沿河自治县2018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设置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