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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七小学、盘州市十三中学(聚道小学、聚道中学)校长选聘

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17-05-3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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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第七小学、盘州市第十三中学(聚道小学、聚道中学)校长选聘公告

盘州市第七小学、盘州市第十三中学(聚道小学、聚道中学)是由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现代化国有民办学校(以下简称“盘州市第七小学”“盘州市第十三中学”)。盘州市第七小学坐落于贵州盘县红果,用地面积45420.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643.0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414.99万元。盘州市第十三中学坐落于贵州盘县红果,用地面积70492.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438.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4842.97万元。两所学校将于2017年9月建成并招生办学。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高薪诚聘盘州市第七小学(聚道小学)和盘州市第十三中学(聚道中学)总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和学科带头人。

一、选聘名额与岗位

聚道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总校长1名,小学执行校长1名,小学副校长2名,初中执行校长1名,初中副校长3名、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1.初中和小学总校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省级或国家级示范性中、小学有校长任职经历,年龄不限,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教育成果或科研课题;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担任省级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2.初中、小学执行校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学、小学校长任职经历,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3.初中、小学副校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中学或小学有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中层及以上岗位经历,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4.学科带头人。从事中学或小学一线教学不低于10年。中学或小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在省级二类及以上或国家级示范性中学或小学任教6年以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成果表彰;

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证书;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获得一次以上优质课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承担过省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具有省教育主管部门聘书。担任省级以上“老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学科研能力强,近五年主持一个以上省级及以上教研课题并结题。

另外,属省级以上特级教师的可只选以上条件之一。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资

1.总校长:100万/年。

2.执行校长:25-30万/年。

3.副校长:20-25万/年。

4.学科带头人:15-25万/年。

上述薪资均为包含五险一金。条件优越者可另行协商。

(二)福利

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约定,学校可为校长解决住房、家属就业及子女就学等。

四、招聘程序

所有应聘者将经过书面资料审查、初次面试、复试等环节,择优录取。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33223016@qq.com,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我公司将根据应聘资料进行选拔,并对优秀者发出面试通知,面试地点待通知。

五、联系方式

邮箱:33223016@qq.com

联系电话:0858—3107967

上述选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州宏财聚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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