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向全区公开遴选通知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区人武部党委,苟江、和平经开区党工委,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区属及中央、省、市驻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有一定工作经验、较强文字功底、综合素质好的人员到本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遴选范围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含教师但不含中央、省、市驻区垂直管理部门)。
(二)遴选名额
事业编制干部10名。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32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3月1日前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3月1日前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工作关系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
(二)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于影响期内的;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2.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特别是在党报党刊上发表文章的),在进入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集体研究比选程序时优先考虑。
3.拟参加遴选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的,调入后为事业编制,须自愿放弃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填写《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于2017年4月10日—4月17日8:30—12:00、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刊载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相片3张到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秘书科报名(联系电话:0851—27222530)。
(二)资格审查:由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负责,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原单位。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表内信息视为本人填写。
(三)公开遴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方式对考生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遴选工作在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1.笔试(5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40%)。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3.考察(10%)。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达不到该比例,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入考察。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依据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分。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5.公示。根据遴选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报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试用。经公示无异议者,对拟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7.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评定合格者,由区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委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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