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提高反恐、防暴和应急处突的能力,凤冈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1.5比例进行招考,达不到比例的,则按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二、招聘人员的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职责:1.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3.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4.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5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6.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7.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8.消防救援;9.保护案事件现场;10.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11.参加抢险救灾;12.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13.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二)待遇:享受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执勤服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保险”。
(三)管理:按照《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招聘人数、条件及加分项目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其中特警大队28名(男性24名、女性4名),交警大队7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凤冈户籍(外出读书户口尚未迁回的亦可);
2、高中(相当)以上文化,复员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
3、男性身高1.6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1999年3月10日以前出生);
5、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加分项目
1、大专文化加2分,本科文化加3分;
2、退伍军人加10分;
3、持B型驾驶证以上的加2分;
4、计算机获得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证书的,分别加1分、2分、4分、6分。
具有以上四个加分项目,加分累计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地点:凤冈县公安局特警大队。
咨询电话:25223773。
3、报名者需持证件:(1)毕业证及其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其复印件;(3)复员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5)有特殊技能人才还须持特殊技能的相关证件。
(二)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男性:俯卧撑、1000米跑;女性:仰卧起坐、800米跑)、笔试(语文基础知识)和面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时。地点:县体育馆(足球场)。
3、笔试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3月16日早上9时。地点:凤冈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4、面试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9时。地点:凤冈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5、成绩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30%,面试占20%,三科成绩的总和为考生的成绩;按职位、性别分别计算成绩。
(三)体检
体检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相同分数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聘用
(一)成绩、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凤冈县公安局与招用人员分别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的辅警人员,由政工室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试用期为一个月,其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适合辅警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或本级;
(二)本简章由凤冈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凤冈县公安局
2017年3月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