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息汇总

首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信息汇总

2025黔南州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录用公示汇总

贵州华图 | 2025-05-08 11:51

收藏

事业单位联考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为3月29日,黔南州已招1359人,获取最新2025年贵州省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信息详情>>>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

招考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报名人数统计】⇒【准考证】⇒【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拟聘用

黔南职位表汇总下载》》》2025黔南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招1359人职位表下载

地市 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
都匀市    
瓮安县    
荔波县    
长顺县    
贵定县    
惠水县    
平塘县    
罗甸县    
独山县    
三都县    
福泉市    
龙里县    
黔南州直    
合计:1359人
 
地市 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 面试类型
都匀市      
瓮安县      
荔波县      
长顺县      
贵定县      
惠水县      
平塘县      
罗甸县      
独山县      
三都县      
福泉市      
龙里县      
黔南州直      
合计:1359人  
 
地市 综合成绩 体检公告 体检时间
都匀市      
瓮安县      
荔波县      
长顺县      
贵定县      
惠水县      
平塘县      
罗甸县      
独山县      
三都县      
福泉市      
龙里县      
黔南州直      
合计:1359人
 
地市 录用公示
都匀市  
瓮安县  
荔波县  
长顺县  
贵定县  
惠水县  
平塘县  
罗甸县  
独山县  
三都县  
福泉市  
龙里县  
黔南州直  
合计:1359人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报考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近1个月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报考限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岗位的,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等证明)原件(《岗位表》明确证书〈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除外)及复印件;

  7、报考“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8、报考“本县(市)户籍或生源”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生源地证明须记载有本人就读高校前户籍迁移信息的户口簿,如不能提供户籍迁移信息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或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误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州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另行发布公告。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体能测评

  报考要求体能测试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中组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及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仍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州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医疗机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州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省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州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非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考生;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考生;

  3、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及联系电话等见附件2。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面试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按州直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以上是2025黔南州上半年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录用公示汇总的全部内容,更多黔南州事业单位联考岗位表,2025黔南州上半年联考,2025黔南州事业单位职位及关注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贵州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请咨询【1V1专属客服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