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2021年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考试费的通知
依据《2021年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告》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现我单位已将经民政部门确认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考生考试费原路退回至报考人员缴费账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查收。若有遗漏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工作时间内联系0851-86831833。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1年12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退还2021年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考试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pta.guizhou.gov.cn/index/791143.html